【军工三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两证合一”后的全面解读

时间:2018-11-14 14:49:25来源:智天下顾问

自军委装备发展部在 2017  10 1日宣布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两证合一”后 ,一时之间关于“两证合一”的各种解读、报导铺天盖地,那么有没有一个比较全面、权威的解读呢?接下来这几天军地网专家将为您提供“两证合一”后的影响以及分析的全面解读。

第一期:“两证合一”后装备市场制度变革及准入要求

一、“两证合一”后的装备市场准入制度变革

“两证合一”是军委装备发展部贯彻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两证合一”后的装备市场准入制度,己经由原来的军工四证变为军工三证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两证合一”后的全面解读

—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

国家对从事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两证合一”后的全面解读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一级保密资格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二级、三级保密资格认定。

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

二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两证合一”后的全面解读

国家对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国家国防科工局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统一管理,军委装备发展部协同管理。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分为一类许可和二类许可。

国防科工局负责第一类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査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第二类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査实施。

许可证有效期5年。

三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査实施、批准注册、监督检査等一系列管理活动。通过资格审査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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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査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管理,各军兵种(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装备部组织军事代表机构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合同监管部门负责。对于审査通过的单位,由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注册《名录》,并统一颁发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从《名录》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査是军方作为第二方,实施武器装备采办监管的重要手段。                     

二、“两证合一”后的装备市场准入要求

据了解,“两证合一”后保密资格认定和科研生产许可两项准入制度对相关装备承制单位的要求,仍然与以前一样。变化最大的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査,主要为:

一是装备承制单位类别由三类简化为AB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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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为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原一类和二类),A类承制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B类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原三类)。B类承制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是统一申请受理。

依托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査申请受理点,统一受理“两证合一”后的资格审査申请。

三是合并审查内容。

审査内容以资格审査要求为基础,全要素、全条款融入GJB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内容,统一规范评判标准,全面评定承制单位综合能力。

四是换发资格证书。

统一发放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

五是强化资格监管。

加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监管力度,健全日常监督、年度监督审査、重大事项专项审査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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