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TS 22163:2017标准要求之九【IRIS换版:第五章 领导作用】

时间:2018-01-01 23:17:53来源:智天下顾问点击:783

5 领导作用
5.1 领导作用和承诺
5.1.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面,证实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b)确保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与组织环境相适应,与战略方向相一致;
c)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d)促进使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
e)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是可获得的;
f)沟通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g)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促使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和支持他们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作出贡献;
i)推动改进;
j)支持其他相关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
注:本标准使用的“业务”一词可广义的理解为涉及组织存在目的的核心活动,无论是公有、私有、营利或非营利组织。
5.1.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以下方面,证实其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确定、理解并持续满足顾客要求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b)确定和应对风险和机遇,这些风险和机遇可能影响产品和服务合格以及增强顾客满意能力;
c)始终致力于增强顾客满意。
5.2 方针
5.2.1 制定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实施和保持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
a)适应组织的宗旨和环境并支持其战略方向;
b)为建立质量目标提供框架;
c)包括满足适用要求的承诺;
d)包括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
5.2.2 沟通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应:
a)可获取并保持成文信息;
b)在组织内得到沟通、理解和应用;
c)适宜时,可为有关相关方获取。
5.2.3 质量方针-补充
质量方针必须表达防错和顾客期望。
5.2.4 安全方针
组织必须建立、实施、保持并沟通一份安全方针。安全方针必须应用5.2.1和5.2.2所描述的相应要求。 
5.3 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得到分派、沟通和理解。
最高管理者应分派职责和权限,以: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 确保各过程获得其预期输出;
c) 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及其改进机会(见10.1),特别是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d) 确保在整个组织推动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e) 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
5.3.1组织内的岗位、职责和权限-补充
最高管理者必须:
a)任命过程所有者(4.4.2 e);
b)记录和沟通所有权的更新;
c)如果质量或安全要求未满足,授权独立于执行过程的代表来中止过程/产品/服务的提供。
在任务委派时,这个委派应被确定和沟通。
组织必须保留有关成文信息。
5.3.2过程所有者的职责和权限
过程所有者必须负责该过程与4.4条款所罗列的要求一致,除资源的可获得性(见4.4.1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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